常教人〔2010〕61号
关于参与2010′苏州教育十大年度人物评选的
通 知
各中小学,职成学校: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类进步的全面发展、支撑经济社会进步发展的基础工程。为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关心、重视、支持教育的浓厚氛围,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的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常熟教育,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开展2010′苏州教育十大年度人物评选方案要求,各学校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推荐出感动常熟教育的优秀人物,再由常熟市教育局向苏州市教育局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㈠ 评选对象:常熟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的优秀教职工和学生,以及关心、重视、支持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含学生家长)。
㈡ 评选条件
总体原则:“平凡而伟大,平常而感人”。被推荐对象可以是名师伟业,可以是凡人善举,但均应在某个方面具有感人事迹,能以人格的力量震撼人心、感动社会。
1.教职工类:敬业爱生,堪称楷模,受到学生爱戴,家长满意、社会尊重。
2.学生类:品德高尚、富有爱心,堪称模范;勤奋好学、奋发有为,在学业成绩方面特别优异或有重大的发明创造;面对生活磨难,自强不息,勇于抗争,赢得社会赞誉。
3.社会人士类:⑴情系教育,支持教育,积极捐资助学,为常熟教育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⑵热情关心学生全面成长,配合支持学校教育成绩卓著。⑶尊师重教,在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当利益方面有重大作为。⑷有其他突出贡献。
二、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征选方式:⑴组织推荐。各学校向教育局推荐至少1人。 ⑵社会各界推荐。⑶个人推荐(包括学生、家长等)。
推荐实行“实名制”。推荐人和被推荐人必须使用真实姓名,所介绍的事迹必须真实、感人。
推荐材料及要求:⑴书面推荐表格(见附件,可下载);⑵3000字事迹材料;⑶被推荐人近期2英寸正面免冠红底工作照(不要压缩),以上材料寄常熟市教育局人事科,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教育局人事科(RSK)。截止时间:2010年10月25日。
三、有关要求
1.充分认识评选2010′苏州教育十大年度人物的意义。通过评选活动的开展,在教育系统营造一种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各学校的党组织要利用评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掀起一个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向身边的优秀党员、先进人物学习的热潮。
2.积极参与网上评选(投票)活动。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积极参与网上投票活动。投票网站:苏州日报、苏州电视台和名城苏州网、苏州教育网、苏州市网上家长学校、苏州市网上教师学校等媒体。这些媒体于11月1日~11月10日将介绍候选人先进事迹,并组织投票,投票时间:11月15日12:00~11月25日24:00。
希望各学校大力宣传评选活动意义,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踊跃投票。对未进入2010′苏州十大年度人物候选人的对象,其先进事迹将在常熟的有关媒体进行报道。
附件:2010′苏州教育十大年度人物推荐表
常熟 市 教 育 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年度 人物 评选 通知
常熟市教育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