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系部、处室:
接上级通知,就做好我市推荐省第十三批特级教师候选人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推荐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及规定执行。
2、教师向系部申报,系部在2014年2月19日前报行政事务处,逾期视作无申报对象。
3、初步上报材料。《江苏省第十三批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汇总名册》(电子稿),《常熟市评选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候选人情况简表》(纸质表)。
行政事务处
2014年2月17日
附件1.江苏省第十三批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汇总名册
附件2.常熟市评选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候选人情况简表
附件3.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江苏省第十三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4〕1号)、《江苏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2012年修订)
常熟市教育局文件
常教人〔2014〕7号
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十三批特级教师候选人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成学校,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江苏省第十三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4〕1号)精神,现结合本市实际,就做好我市推荐省第十三批特级教师候选人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对象
全市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三年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职业高级中学)、中小学教研室等教育机构中在职在岗教师。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至2013年12月31日前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均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推荐条件
(一)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江苏省第十三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4〕1号)文件(详见附件3)及《江苏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2012年修订)文件规定执行。
(二)推荐要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注重实际教学能力和科研业绩。严格控制校级领导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的推荐比例。副校长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平均周课时不低于专任教师周课时数3/5的,可按普通教师推荐。
三、推荐和上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江苏省第十三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4〕1号)文件及江苏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2012年修订),认真做好省第十三批特级教师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推荐形式。学校推荐与教师本人申报相结合,请各校将申报江苏省第十三批特级教师的精神迅速向全体教师传达,请将符合申报特级教师条件的对象迅速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文件和评选暂行办法详见附件。
(二)上报材料及要求。
1.初步上报材料。江苏省第十三批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汇总名册(上报时必须用EXCEL表格形式),常熟市评选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候选人情况简表。
2.上报时间和方式。时间:2014年2月21日前。方式:通过教育邮件系统将电子稿发送到人事科卫(rskw)。
附件1.江苏省第十三批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汇总名册
附件2.常熟市评选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候选人情况简表
附件3.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江苏省第十三批特级教师推
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4〕1号)、《江苏省特级教师评
选暂行办法》(2012年修订)
常 熟 市 教 育 局
2014年2月13日
主送:各中小学,职成学校,直属事业单位 |
常熟市教育局 2014年2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