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职教处:
近期接到有关学校关于对口单招考生报名资格的咨询,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07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分别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07〕8号)和《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职[2007]11号 )的文件,文件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承担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学历教育工作,学制一年,纳入当地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和学籍管理,毕业时颁发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不得参加高职院校对口升学考试”。
请各市教育局职教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请各市教育局要求所属各中职学校不得违规给某些高职院校提供方便通道。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2017年11月8日